個人資料保護法
松柏長照社團法人松柏長照中心為了確保使用者之個人資料、隱私及使用者權益之保護,於網站瀏覽過程中將使用使用者之個人資料,謹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8條規定告知以下事項: 一、蒐集目的及方式 本機構之蒐集目的在於進行使用者管理、內部的統計調查與分析(法定特定目的項目編號為 006公共關係, 037客戶管理, 060統計調查與分析, 065資料庫系統與管理。蒐集方式將透過加入活動、求才等填寫方式進行個人資料之蒐集。 二、蒐集之個人資料類別 本機構於網站內蒐集的個人資料包括 (一)C001辨識個人者: 如使用者之姓名、地址、電話、電子郵件等資訊。 (二)C002辨識財務者: 如信用卡或轉帳帳戶資訊。 (三)C003政府資料中之辨識者: 如身分證字號或護照號碼(外國人)。 (四)C011個人描述: 如性別、國籍、出生年月日。 (五)C021家庭情形: 如婚姻狀況、有無子女等。 (六)C038職業: 如學校校長、老師或其他職業等。 三、利用期間、地區、對象及方式 (一)期間:本機構服務期間。 (二)地區:使用者之個人資料將用於台灣地區。 (三)利用對象及方式:使用者之個人資料蒐集除用於本機構之活動管理之檢索查詢等功能。 四、使用者個人資料之權利 使用者交付本公司個人資料者,依個資法得行使以下權利: (一)查詢或請求閱覽。 (二)請求製給複製本。 (三)請求補充或更正。 (四)請求停止蒐集、處理或利用。 (五)請求刪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