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入住辦法

入住資訊

服務對象 :
1.需要陪伴之長壽安安養者。
2.出院後仍需護理照護者。
3.疾病或傷殘至全癱或半癱,如:中風或脊髓損傷者。
4.植物人、氣切、鼻胃管、導尿管患者。
5.日常生活不能自理者,如:行動不便、失智者。
6.身心障礙者。
7.臨時託顧,如:出差、出國。
8.日間照顧。
※未罹患下列疾病之長者:法定傳染病、精神疾病、開放性肺結核、傳染性皮膚病、傳染期梅毒、愛滋病 。

相關證件:
1.診斷書 。
2.病歷摘要。
3.三個月內體檢表。 內含:一般血液檢查;B型肝炎;性病:VDRL;HIV;胸部X光檢查 4.身分證影印本 。
5.近三個月內戶籍騰本。

入住流程

→住民或家屬親自前來長照中心,將會由專人帶領參觀說明。
→由主任及護理人員初步瞭解欲入住個案之基本狀況,初步評估是否符合本家收案標準。
→社工人員再進一步與欲入住之個案或家屬進行會談評估,以維護個案權益保障。
※若有不符入住本長照中心收案標準,將由社工人員協助家屬並予以轉介至適當機構。

入住本中心
→本人、親屬填寫基本資料。
→繳交身分證影本、健保卡。
→安排一週內體檢。